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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7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来源:黄桑保护区 作者:黄继成 更新时间:2018-1-23 点击:32次 字体:缩小 放大

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17]41号)精神,对照我处6月初报送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符合文件中提出的“各单位于9月30日前申报5项具体工作,须明确时间节点和量化标准”要求),对2017年度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源保护和景区执法工作:

第一是确保公益林补偿金造册并报送至县财政局关确保数据无误;第二是处理全年资源保护案件处理率100%;第三是完成巡更系统安装使用,开展护林员规范管理;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已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该项工作基本分为20分,自评得分20分。

二、项目工作:

第一是配合县协调办、上堡公司共同搞好2017年度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第二是及时报送相关报表;第三是年内搞好自然保护区科研中心立项工作;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已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该项工作基本分为25分,自评得分25分。

三、艺术团和旅游发展工作:

第一是四八节前完成《画眉闹春》和《坝那啷啷勒》的录音和创编工作;第二是完成全县四八姑娘节开幕式演出任务;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已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该项工作基本分为20分,自评得分20分。

四、扶贫工作:

第一是至6月底前完成六鹅洞村民俗表演队三个节目的编排;第二是按扶贫办的要求按时完成贫困户、低保户、兜底户的摸底清查;第三是按照县扶贫办的要求按程序、按时间完成年度内贫困户的脱贫退出;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已经完成全部工作任务,该项工作基本分为25分,自评得分25分。

五、科研工作:

第一是出台科考报告;第二是对2017年可能爆发的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开展及时监测,在县林业局指导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保护区管理处仅完成第二项工作,第一项工作仅完成科考报告的电子档编辑还未出台。该项工作基本分为10分,自评得分8分。

综合全年工作,保护区管理处2017年单位绩效评估“年度业务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得分为98分。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