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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18年春节前慰问救助资金发放有新举措
来源:民政局 作者:张雪莲 更新时间:2018-1-18 点击:78次 字体:缩小 放大

为确保2018年的冬春荒资金、一季度临时救助资金、春风行动资金、优抚慰问资金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1月16日下午绥宁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绥宁县春节前慰问救助困难群众工作部署会议。全县17各乡镇的民政局分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湘指出:由于2017年我县人民遭受两次大的洪灾,又对全县农村低保进行清理整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春节前慰问救助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局把资金下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在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会上,就救助资金的发放刘局长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前慰问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年,一定要把救助工作做细、做好、做实;二是救助资金安排要统筹兼顾,确定享受对象,不能平均发放;三是为确保救助资金用到实处、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任何人不得截留救助资金;四是明确时间节点,在春节前一定要落实到位;五是分配资金要把握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救助对象名单要在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严防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六是救助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化,造好发放花名册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后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签字。